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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流程指引
2026-07-12

一、户口留在深圳

(一)迁入本人房产立户

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卡、身份证、毕业证、房产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不动产信息查询单。预约前往房产所属地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办理立户及户口迁移手续。

(二)迁入单位集体户

1.迁入本人单位集体户(需在该单位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卡、身份证、毕业证, 自行提供单位集体户号或任一户成员身份证号码。

2.迁入配偶单位集体户

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卡、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 申请人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需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证明; 申请人在港澳台地区领取的结婚证,需经当地有权认证机构公证。

(三)迁入派出所公共户

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卡、身份证、毕业证。未在深圳缴纳社保:可选择迁入全市任意派出所公共户,需预约拟入户地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办理。有在深圳单位缴纳社保:该单位未设立集体户,需迁入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公共户,需预约拟入户地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办理。

(四)挂靠亲属家庭户

亲属范围: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儿媳/女婿。

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卡、身份证、毕业证、被挂靠家庭户 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家庭户户主到场签字确认并现场摄像(挂靠配偶、子女、父母家庭户除外)。户主无法到场的 , 可通过“深圳公安 ”微信公众号线上委托申请人代为办理

(五)在亲属房产立户

亲属范围: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儿媳/女婿。

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卡、身份证、毕业证、房产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不动产信息查询单、该房产业主或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业主或产权共有人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现场摄像(在配偶房产立户除外)。预约房产所属地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办理立户及户口迁移手续。如业主无法到场,可通过“深圳公安”线上委托申请人代为办理。

二、户口迁往市外

(一)迁往市外工作单位所在地

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卡、身份证、毕业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预约现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办理(本校学生预约高新服务中心)。

(二)迁回原籍

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卡、身份证、毕业证。预约现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办理。

特别提示:目前,除个别城市外,全国已开通跨省一站式迁移通道,毕业生可自行与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确认,由当地公安机关线上发起户籍迁移任务,深圳户籍地派出所收到迁出指令后将会按流程直接在系统上办理迁出,学生无需到深圳户籍地窗口办理。

三、国内国外升学

(一)国内升学,户口迁往学校所在地

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卡、身份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预约现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前往录取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市内迁移:参照第一项户口留在深圳的各类情况。

(二)国境外升学(含港澳台)

迁回原籍:参照第二项户口迁回原籍的各类情况。

市内迁移:参照第一项户 口留在深圳的各类情况。 

四、温馨提示

1. 以上所提及的证件都需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户口卡和身份证无需复印)。

2.毕业生办理迁出市外手续时,请先确认市外拟迁入派出所是否同意接收你的户口及迁入时所需的资料,确定后,再预约办理迁出。

3.以上各类户口迁移手续均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本人无法到场,可在“深圳公安”做线上委托他人代办。

4.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两个月内将本人户口迁移出学校,逾期按滞留户口处理。

5.根据《南方科技大学集体户口管理办法 (暂行) 》 规定,除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外,停止滞留户口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借用,逾期户口不迁出处理的,不准予出具集体户首页使用,如有其他特殊原因请咨询保卫部:李老师(电话:0755-88015527)

6. 深圳市户政业务咨询电话:

市局: 84465000   福 田:82923357

罗湖:84460332    南 山:84466140

盐田:84460743    宝安:29120405

龙岗:28587001    龙华:85135149

坪山:84443020    光明:84468768

大鹏:85136122

7.我校户籍信息

户籍名称: 南方科技大学

户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88 号所

属派出所:塘朗派出所

*南山区户政业务办理地址

1.南山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南山区南山大道 3020 号

2.高新服务中心:南山区北环大道与松坪山路交汇处源兴科技大厦南座 1 楼 

3.深圳湾服务中心:南山区白石路 360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 座 1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