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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旨: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
2.对象:我校全日制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不包括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3.奖励标准:
(1)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复学的学生以及自主就业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根据《南方科技大学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周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
(2)服兵役住宿费资助
资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复学学生以及自主就业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根据《南方科技大学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学校对应征入伍的学生就读期间实际所缴纳住宿费进行全部减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住宿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本科生1200元/生/年,资助周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
(3)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
学校设立应征入伍学生专项奖励,给予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学生2000元/人一次性奖励。
(4)应征入伍医疗费用补助
资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学生。根据《南方科技大学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具体要求,按照学生因应征入伍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全额报销。
(5)退役复学助学金
学校设立退役复学助学金,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发放助学金。退役复学后,学校将按6000元/生/年的标准,每年按10月计,逐年逐月发放。发放期限为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相应学制的剩余期限。
(6)退役复学奖学金
退伍后返校当年,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者直接参评学校校训奖学金(不占单位推荐名额),在部队获团嘉奖或“四有”优秀士兵者直接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在部队获连级以上(含连级)嘉奖者直接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其他同学直接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奖学金以最高一级计发,不重复发放)。
(7)退役士兵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规定,全日制本科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
负责部门及电话:学生工作部蒋老师,88011971
文件依据:《南方科技大学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