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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旨:为弘扬大运精神,促进国际青年文化教育交流,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每年资助学生积极参与境外交流。
2.资助项目、资助人数与资助标准
(1) 个人申报项目(含学历教育、汉语言学习)
① 资助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项目,资助指标105名(我校可向基金会推荐不超过52名学生);资助标准:本科3万元人民币/人,硕士3.5万元人民币/人,博士4万元人民币/人。
② 资助境内高校学生前往国(境)外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教育项目,资助指标45名(我校可向基金会推荐不超过22名学生);资助标准:硕士4.5万元人民币/人,博士5万元人民币/人。
(2) 团队申报项目(高校短期国际交流)
① 资助在深办学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组团(3人及以上)赴境外进行短期交流研究项目(1个月以上);
②资助境外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到深办学高校进行短期交流研究项目(2周及以上)。
团队申报项目不单独设指标,资助金根据评审结果统筹安排,获准资助的项目1年内有效。
3.遴选标准及要求
(1)来中国境内留学受助学生
①对华友好,品学兼优,形象良好,身心健康;
②分布合理,兼顾男女比例。
③学历教育申请人以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为主,资助期内必须在中国境内连续就读1年及以上,未在境内就读者,不予受理。
④来自“一带一路”国家、深圳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
⑤与中国文化、深圳科技产业相关专业背景的优秀来华留学生。
(2)出国(境)留学受助学生
①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形象良好,身心健康;
②分布合理,兼顾男女比例。
③须持有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并完成全日制注册,且资助期开始后(2026年9月起)在境外高校实际就读时长需连续满一年及以上。
④申请人须为境内高校毕业2年内的学生,毕业时间超过2年不予受理。
3.优先范围
⑤在海外留学的奥运会前8名的运动员;
⑥“20+8”产业需求迫切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⑦西部地区、深圳地区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⑧具有学成后回国服务强烈意愿的学生;
⑨进入世界综合排名前100名大学学习的学生(参考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3)申请短期交流项目的要求
高校短期交流研究项目须纳入申报高校年度对外交流计划。但不包括出国(境)交流研究时长≥1年,或是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的交换生、交流生,联合办学期间出国(境)上课的学生。
(4)其他不具备申请资格的情况
①曾获得本基金会同项目资助的学生。
②2026年已享受中国境内同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生资助金、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等。
③延期毕业学生。
④相关事项:该项目为全国竞争性项目,名额具有不确定性。
⑤申请开始时间:每年4月开始申请。
⑥负责部门及电话:学生工作部蒋老师,8801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