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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奖学金
2026-07-08

1.主旨:促进我校各书院多元化、特色化、精细化发展,增加学生对书院的认同感、归属感。

2.金额:各书院可结合自身特色设立不同名称、等级的奖励项目,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500元以下。

3. “书院奖学金”获奖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积极上进,爱党爱国,爱校荣校;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努力;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评定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书院奖学金”:

a)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的;

b)退学、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c)无故欠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学杂费的;

d)存在学术不端或学术造假行为或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

(6)评选办法:各书院制定的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

(7)文件依据:南方科技大学“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

(8)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学生工作部及各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