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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2026-07-08

1.主旨:表彰我校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十佳毕业研究生。

2.评选范围:毕业学年修业年限内已毕业并取得学位证或即将毕业并取得学位证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境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

3.评选名额: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30%。

4.表彰方式: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5.申请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业成绩优异;

(3)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表现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服务;

(5)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优先推荐;

(6)优先推荐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选调生;直招军官;在我校期间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经历的;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