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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标兵
2026-07-08

优秀学生标兵

每学年,面向在籍本科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生总人数2%o。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参评本科生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获得上一学年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相当的荣誉称号;

3.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前10%;

4.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者可优先评选;

5.学生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评选。

优秀学生

每学年,面向在籍的本科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生总人数30%。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参评本科生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业成绩优异;

3.科技活动成果显著;

4.社会工作及实践表现突出;

5.文体活动表现优异;

6.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