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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标兵
2026-07-08

优秀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我校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评选名额:每学年,面向基本修业年限内已注册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30%。

表彰方式:学校通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或证书予以表彰。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学校,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校训,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尊敬师长,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基本标准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参评研究生还应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业成绩特别优异;

3.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表现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服务。

优秀研究生标兵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我校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评选范围:学院从优秀研究生初评结果中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

评选名额:评选基本修业年限内已注册硕士研究生标兵和博士研究生标兵各5名。

表彰方式:学校通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或证书予以表彰。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学校,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校训,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尊敬师长,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基本标准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参评研究生还应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业成绩特别优异;

3.科研成果丰硕或专业实践表现特别优异,有先锋模范作用;

4.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