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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华助学金
2026-07-09

1.简介

本助学金由智华基金有限公司捐赠设立,旨在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2.评选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3.评选时间

每年3月至4月

4.奖项类别及资助标准

智华助学金分为卓越助学金、优秀助学金两类,均按月发放,全年发放10个月,可与其他助学金兼得,具体标准及总名额如下:

卓越助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全校总评选资助人数不超过10人;

优秀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全校总评选资助人数不超过25人。

5.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及法规;

2.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热爱母校,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校训;

3.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行为习惯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道德,品学兼优;

5.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2)优势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后,满足任一即可)

1.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学业成绩优异或取得显著突破;或在具有影响力的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展现钻研精神和创新能力;

2.积极进取,主动发起、组织或深度参与学风建设活动,成效显著;或在朋辈互助学习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有效帮助他人提升学业;

3.本学年学业成绩进步显著,或形成有效的学习方法,乐于分享学习经验,惠及他人;

4.参与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类项目,为项目推进作出积极贡献;

5.在学术研究领域有所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出版专著或取得软件著作权等,展现研究潜力和独立探索能力;

6.在创新创业实践中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在项目中展现突出的组织协调、团队领导能力,有效凝聚团队达成目标。

(3)优先资助条件(符合上述条件者,满足任一予以优先)

1.曾就读于任意一所“智华中学”;

2.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振兴一线就业的学生。

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学生工作部蒋老师,8801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