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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教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学计划规定开设习题课或研讨课的课程。B类为需研究生助教提供专业辅导的课程。C类为数字课程和其他课程。
2. 申请条件
(1)南方科技大学独立培养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参照相关协议执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心。
(3)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学习过相应课程,成绩优异。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3. 岗位任务:
(1)A类岗,助教承担32学时,1个自然班(30名学生)的辅助教学工作。具体要求为:完成主讲教师交办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随堂听课、讲授习题课或组织研讨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
(2)B类岗,助教承担48学时,1个自然班(30名学生)的辅助教学工作。具体要求为:完成主讲教师交办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辅导答疑、批改作业、预做实验、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指导学生上机等。
(3)C类岗,助教承担64学时,1个自然班(30名学生)的辅助教学工作。具体要求为:完成主讲教师交办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开展线上课程建设与教学、资料准备、收发作业、考勤记录等。
4. 岗位津贴
(1)研究生助教岗位按学期设置,校级研究生助教岗位每标准岗津贴税前标准:硕士研究生5000元/学期,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期。
(2)校级研究生助教岗位的津贴由学校承担,根据实际工作量按月发放,每学期分5个月发放。各单位自行设置的岗位,自定津贴标准(上限不得超过校级岗位津贴标准),自筹经费发放。
(3)不满或超过单个标准助教岗位工作量时,岗位津贴根据实际工作量折算。原则上计算公式为:
A类岗助教实际津贴=1个标准助教岗位的基本津贴×(课程学时÷32)×(0.5+0.5×选课人数÷30)。
B类岗助教实际津贴=1个标准助教岗位的基本津贴×(课程学时÷48)×(0.5+0.5×选课人数÷30)。
C类岗助教实际津贴=1个标准助教岗位的基本津贴×(课程学时÷64)×(0.5+0.5×选课人数÷30)。
每个助教辅导的班级选课人数不超过30人,超出30人则按30人计算或拆分为多个岗位。
(4)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先工作、后发放的原则,依据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将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分月发放,最后一个月的津贴经考核通过后再发放。
5. 负责部门及电话:
研究生课程助教:研究生院,李老师,88015612
本科生课程助教:教学工作部,杨老师,88015487
6. 文件依据:《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南科大〔2022〕108号和《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南科大研院发〔20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