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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竞赛 | “互联网+”&“创青春”系列创业竞赛开赛啦!!!

2020-04-13 16:39:00

“互联网+”竞赛

(一)参赛对象

  •  全体在校生(本科生、硕博研究生)

  • ·毕业5年内(2015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


(二)参赛类别


1、高教主赛道

(1)创意组。

在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2)初创组。

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

(3)成长组。

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

(4)师生共创组。

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公益组。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3、国际赛道

(1) 商业企业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

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

参赛项目已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命题组。

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四)参赛要求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

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挑战杯·创青春”竞赛

(一)参赛对象

  • 我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硕博士学生(含联合培养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全部3 项主体赛事。

  • 毕业3年以内并在我校取得最终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代表学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二)参赛类别

1.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

(1)已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2)尚未注册登记或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 创业实践挑战赛

已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毕业3年以内,并在我校取得最终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研究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 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 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3. 公益创业赛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创业特征 、实践特征 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三)参赛要求

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原则上不多于10人

须为项目实际成员

对于跨院系组队参赛的项目

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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